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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骑行峰峰元宝山寻宝。 [打印本页]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2-23 19:27
标题: 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骑行峰峰元宝山寻宝。

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骑行峰峰元宝山寻宝。

【骑行距离】单程约40公里 骑行路线----成峰路----元宝山----原路返回。
【集合地点】中华路南湖桥

【集合时间】  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早8点集合8点15准时出发

【领    队】五哥


【领    骑】老贾
【照    应】 老赵 、金钢

【拖    后】大陆、两股道
                     蒲公英
(15630067518)出行前请您记住本人电话以便途中有事联系。
                                        快乐的蒲公英QQ群号:205058330
【车辆保障】老郭



【温馨提示】本次活动纪念品有:套装礼品陶瓷餐具、家用脚踏垫、双肩小背包、手袋、不锈钢保温杯等。除寻宝纪念品外,每人都参加抽奖,奖品也是以上五种。奖品多多试试手气吧!

【郑重声明】骑行有风险   参加须谨慎      
【此次强度】 如遇雨雪天,活动自动取消
【个人装备】山地.头盔,手套,防寒衣物,雨衣、人民币等。还有就是你自己认为必要带上的用品。
【个人药品】(有下列药品的骑友请带上)腹可安、正露丸、感冒药、藿香正气丸或黄连素、跌打药、止血贴、碘酒、绷带等常用药品
【参与者条件】满18岁,有独立能力,有自理能力,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活动期间没任何疾病。
【费用预算】AA制(个人购买所需物品除外)
【活动要求】要有团队协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有积极自觉的环保意识,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采取掩埋、带回等方法处理。爱护自然环境,不得破坏人文自然景观,不得捕杀或毁坏野生动植物。尊重当地的风土人情,入乡随俗,公平买卖,不和当地人发生争执。

【声明】
    1、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预测的危险性,特要求参加者必须有较强的自立能力及较强的集体团队精神,并对自已个人的安危负责,如活动过程当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发动各相关部门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本活动。
    2、此次活动纯粹是自娱自乐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而活动存在很多未知因素,活动计划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队友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召集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召集声明。本召集声明中关于免除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适用于所有参加人员
【说明】遇到不适宜骑行的雨雪天气,本次活动自动取消或延期。

【注意事项】1、不在野外抛弃垃圾,可降解垃圾就地掩埋,不可降解垃圾装包带到可处理垃圾的村镇。
2、不伤害动植物,不污染水源,不乱写乱画,小心用火,切勿乱丢烟头遵守当地用火规定。 
3、尊重当地居民及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信仰,避免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4、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谨防在骑行中、休息点、用餐点、住宿地丢失。
【免责条款】 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您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退出本次活动。

   

户外(骑行)活动免责声明书

   

为使户外(骑行)活动安全健康的发展,特制定免责声明如下:
  【声明】
1.骑行要求:要有团队协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有积极自觉的环 保意识,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采取掩埋、焚毁或带回等方法处理。爱护自然环境,不得破坏人文自然景观.。安全、快乐、团结、互助、共同达到目标,有严重个人主义激进倾向者请勿报名。
2.参加人保证所登记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此电话一经登记,即表示电话实际所有人已完全接受邯郸骑友大本营的所有规范和本次出行的一切集体约定(口头和书面)。
3.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预测的危险性,特要求参加者必须有较强的自立能力及较强的集体团队精神,并对自已个人的安危负责,如活动过程当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联系各相关部门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本活动。
4.此次活动纯粹是自娱自乐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而活动存在很多未知因素,活动计划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5.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队友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召集声明。本声明中关于免除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适用于所有参加人员
6.参与者条件:有独立能力,有自理能力,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活动期间没任何疾病。
7.本次活动适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

骑行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

 

[此帖子已被 蒲公英1 在 2012-2-23 19:34:38 编辑过]


作者: 知足常乐    时间: 2012-2-23 19:47
活动连连,支持!

[此帖子已被 CNC2621 在 2012-2-23 19:47:39 编辑过]


作者: 快乐骑者    时间: 2012-2-23 19:58

作者: 老曾    时间: 2012-2-23 20:18

作者: 木子李    时间: 2012-2-23 20:20

作者: 坚持就是胜利    时间: 2012-2-23 20:35
报名参加
作者: 白鸽    时间: 2012-2-23 20:38
是何宝物啊
作者: 营长    时间: 2012-2-23 20:48

营长带|新人参加活动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2-23 21:14
白鸽:
是何宝物啊
大红字写的很清楚!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2-23 21:16
营长:

营长带|新人参加活动

营长你好:别说带一人,就是带一个营也没问题,热烈欢迎!
作者: 大陆    时间: 2012-2-23 23:25
龙年好兆头跟蒲老去寻宝
作者: 钊乐    时间: 2012-2-24 05:53

作者: 二股道    时间: 2012-2-24 07:16
好,咱也寻寻宝
作者: 七星闪耀    时间: 2012-2-24 08:23

作者: 老桂    时间: 2012-2-24 09:05

新驴想参加。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2-24 09:23
老桂:

新驴想参加。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2-24 09:24
七星闪耀: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2-24 09:26
钊乐:

作者: 邻居    时间: 2012-2-24 10:01
顶!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2-24 10:43
邻居:
顶!

作者: 幸福仁    时间: 2012-2-24 14:55
大手笔,骑行快乐,有事去不了
作者: 世外桃园    时间: 2012-2-24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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