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是参战人员,档案是有记载的并不是由你自己说的,就是那些在参战部队当过兵的但并没有参加过作战的人经常向政府部门吵闹,害到那些真正为国作战的人都没有了好的印象!
唐先生:如你所说,1、你的家庭可以申请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可以直接询问当地民政部门,了解申请、批复程序。2、你本人如不符合重点优抚对象条件,未享受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可以向当地民政局申请享受“参战涉核”人员补助。
你杀了几个越南人?!杀一个就是三等功。把你的功拿出来啊!!你杀了吗?现在想着要待遇?你是哪个师的?灰。
你就是一个意志薄弱的戳逼!
在无数论坛看到这个帖子(主要是法轮功的),如今又在神圣的、不容玷污的、老兵的燃烧的血论坛里又看到了。愤懑不过,辱我军威者不可饶恕!!!
上有八十六岁的老母亲,下有十四岁的小孩。请问您多大?您声称的老母亲和小孩应该是曾祖母和孙子吧?您拉上了那么多光荣的名字,他们愿意承担责任么?
燃烧的血论坛永世长存!这种争功要待遇的懒汉是绝不能容留于军队的。但是,家庭困难应竭力解决之。
是为之鉴。
79之后,上级评战功,是要拿对方的人头来做基底的,即杀一个越南兵是三等功,活捕俘一等功。拿越南老百性不算数,反而要做处分。
<DIV style=\"FLOAT: left\">jeey789 </DIV><DIV style=\"FLOAT: right\"> </DIV>老兵,你向国家要待遇,我想供奉您,我不想供奉无懒子?我觉得你就是是不思种田的无懒子,需知我们目前任依靠种田的无懒子
唐子明?唐卫华。。。。。。。。。
楼上,刀底花生神马事情???
红色军旅:
有参战档案应该有记载的,档案没记载但确实有参战,那就只能找到原部队出具证明了。不过那个年代的档案记载确实不一定很详细,比如我在79年对越作战中荣立二等战功,档案就没有记载,好在我的立功证书与奖章证明一直保存着,有证书就足以证明我是参战人员与立功受奖人员。
以上情况如属实,则比较特殊。按军内规定,现役军人所有立功、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等,均由连队文书(机关由直政部门)填写专门“立功受奖卡片”存入个人档案袋,战时如情况紧急(如“火线立功”等),战后应立即补上。另外,在役军马、军犬等,立功受奖也同样要填写卡片入档。还有,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转服预备役时,本人所持复、转军人证书上,也有专门栏目填写现役期间立功受奖情况(还有离队鉴定表中也应写入本人所参与的重大事件,如参战、救险、重大军事行动及表现和立功受奖情况。这是要和本人见面的)。
民政部 民发[2011]159号文件 从2011年10月1日起提高参战人员的生活补助
[该文件还有关于各省、不同地区、不同个人情况的详细规定,您可以去百度搜索下载来看]
民政部2011年下发 民发[2011]159号文件,从2011年10月1日起提高参战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元,达到每人每月250元。
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据介绍,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至2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72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20元提高至25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2990元、31950元、30900元,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4300元、4170元、4030元。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48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603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2870元、22870元和10320元。
从2010年的10月1日开始,在09年的基础上全部上调10%。
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2610元、2530元、244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了2009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89%。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达到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达到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890元、19890元和8600元。
据介绍,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7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0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共新增经费5.8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10.6亿元,惠及619万优抚对象。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从2010年10月1日执行)
来源: 优抚安置局
看发贴和回贴好象。。。。~~不知发了什么事~
曾经身在边防,自己干了什么应该是清楚的。您在服役期间是否直接参加了对越炮击战斗、侦察捕俘、打敌偷袭等军事行动? 现在是真有许多曾在边防服役,但没有参加过战斗的人员自以为是参战人员!其实不然。
请到现在的政府管理部门查查您的档案记录,或通过管理部门向原部队(您现在可发给广西军区政治部档案处)发调查函,即可弄清楚您是否属于参战人员。现在的政府对我们这些参战人员还是是负责的。望楼主自查后再说!
这个唐子明是不会自查的--假的。根本就是个骗局。这是个FLG的名贴,越军的战术导弹,专门用来轰炸的。根本经不起推敲。大家要注意:这个
<DIV style=\"FLOAT: left\">jeey789 </DIV><DIV style=\"FLOAT: right\"> </DIV>
是个越南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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