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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一件莫名其妙的亊!请大家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攻同登克谅山    时间: 2010-11-4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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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哥哥    时间: 2010-11-5 00:58
标题: 回复主题
攻同登克谅山:
何谓部队开出的(参战受伤未被评残证明)

没有用的!

当年战后,部队开展了伤残等级评定的活动,主要是各救治伤员的所在医院进行的,医院评定后,由总后勤部发证,

但首先是尊重受伤人员的意愿,然后才根据伤情进行评定。

战伤的评定基本要求是:伤筋、动骨、切腑脏、丢肢体、去五官某部分、严重的贯通伤等等,一般的皮肉伤不受理。

战后有许多军人,要求复员和转业,当时受过伤的他们,担心评定了伤残,回到地方不好安排工作,所以拒绝或放弃了评

残的机会。

随着自身年龄的增长和国家对优抚金的逐年提高,再加上现行的物价高涨和家庭生活出现的窘迫现象,不少战伤人员,纷

纷要求恢复评定伤残,有的战友还回到老部队提要求。但部队是无法办理《伤残证》的,只能是出于同情,或是熬不过老兵的

不断登门诉求,部队只好开具一些关于“参战受伤未被评残”的证明。但这是于事无补的动作,地方和民政部门是不会认可、

也不会理睬的。

这里还让我想到了一些事。

当年土改时,不少老革命要求退伍还乡,只为领取家乡的那一亩两分地。后来,留在城里和部队上的老革命,待遇提高了,有

不少回乡的老革命开始要求重返部队或进城安排工作,也想享受回原来的行政级别或离休待遇,这是不可能的事了。

还有就是78年战后,回到地方的复退军人在选择工作的时候,大多要求到厂矿、企业,或百货、贸易、粮油、食品等令人羡

的单位。因为这些地方,在计划经济时代和刚刚有奖金发放的年头,无疑是人们趋之若鹜的好去处。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许多当年被称为“铁饭碗”的企业倒闭了,曾经辉煌的地方陷入了艰难的生活环境之中,参战的老兵们便开始了……。可是,我们

可以想象得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和他们一同下岗的、不曾是军人的一般人员,他们在政府面前能以什么借口和理由提出诉求呢?

“厂兴我荣,厂衰我耻”,就是劳模也一样下岗,谁都没得说。

在我们的前进道路上,有许多的决定,是自己一手造成的。无论是人或事,都不可能风光或辉煌一辈子。我们既然选择了曾经,

就要能承担未来,走出困境的唯一方法,就是自己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我只是希望国家,能够重视我们曾经为之而流血牺牲的那段历史,善待我们的烈属,帮扶我们生活困难的战友。其他的东东,我

就不多谈论了。

[此帖子已被 老哥哥 在 2010-11-5 1:06:09 编辑过]


作者: 五三零一八    时间: 2010-11-5 16:59
标题: 回复主题
战后有许多军人,要求复员和转业,当时受过伤的他们,担心评定了伤残,回到地方不好安排工作,所以拒绝或放弃了评

残的机会。

随着自身年龄的增长和国家对优抚金的逐年提高,再加上现行的物价高涨和家庭生活出现的窘迫现象,不少战伤人员,纷

纷要求恢复评定伤残,有的战友还回到老部队提要求。但部队是无法办理《伤残证》的,只能是出于同情,或是熬不过老兵的

不断登门诉求,部队只好开具一些关于“参战受伤未被评残”的证明。但这是于事无补的动作,地方和民政部门是不会认可、

也不会理睬的。

老哥哥:

还可以补评残的,但必须是战伤,怎样补就不在此说了。

如果老部队还在,都还好说话,问题是老部队已经解散了,特别是连受伤住院那间医院都解散了,就非常麻烦了。我有位老战友就是这样,122师解散了,他住院是177医院也解散,


作者: 农夫之子    时间: 2010-11-5 17:24
标题: 回复主题

字面直接理解就是当年参加战斗受伤,但当时没有达到评残条件的,由原所部队开出的受伤证明。如果是想重新确认为伤残等级,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我有战友经过N年的不懈努力,最后也如愿评上等级。战友情况是79年作战时受伤,为左大腿贯通伤,没有伤筋动骨,当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随着岁月流逝,受伤的大腿逐步肌肉萎缩,现在两腿一大一小,生活中的艰辛难以用语言表述,最后不得不走上漫长的重新评残之路。除了需要手续和程序完备之外,重要的还要有贵人相助。基本的程序为:

1、当年受伤出院证明和鉴定。没有的回原治伤医院查找。

2、现在所在单位和当地民政部门要求重新鉴定的书面申请。

3、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会诊由受伤引发并发症的结论。

4、参战受伤未被评残证明(团级以上),被裁军了的单位难度会更大。

5、军区后勤部门主管评残机构同意进行重新伤残鉴定的批文。

6、军区总医院专家鉴定组鉴定结论。

7、军区汇总材料后报总后,等待批复后发给残疾证书。

8、拿证明材料回地方办理伤残补助事宜。


作者: 攻同登克谅山    时间: 2010-11-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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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刃木    时间: 2010-11-6 18:46
标题: 回复主题

我是79年2月23日在同登火车站对面公路被敌炮弹炸伤,右肩锁骨內存留一块小弹片。当年在广州157医院住院伤愈后没评残,当时也没想到也不想要评残。因为回连队还想干个什么的,所以我一直干到83年看到退伍回去的战友没啥工作安排,陆陆续续又有很多战友回去后又返回部队来寻求各种待遇,但已无济于事了。根据先一步退伍回家的战友反应,只有城镇入伍兵和战伤(当年只规定战伤)评了残疾证的可安排正式工作,其他都回农村种田。与此同时,我趁自已还没离开部队之际,就着手在部队补评残,从83一84年历经二年多时间,经历了非常(其中走了几步弯路)复杂艰苦的磨炼和挣取,为挣取评残我在部队多托了二年时间退伍,最后是在84年10月逼使163师党委领导(师长、政委)亲自出面以行政指令师卫生科督办。我曾给163师师长(王师长)写了一封长信他收到了,后来在84年10月老兵复退工作会上师长说了一段惊撼人心的话,他说:\"你们9团有个干了7年时间的参战负伤老兵因评残而未处理妥,不说他还参过了战负了伤(听说弹片还在体內未取出来),就凭他义务干了七年之久也够可以的了,不符合评残标准,就送他一个评残又何妨?不就是给他评个残回去能安排一个工作吗,也值!\"。王师长这段话把所有在座的参加那年复退工作各基层领导给惊撼了,随后师、团二级行政卫生部门不敢怠慢立马组织人马把我的评残各项手续办下来了,现我是七级战伤残疾证。

90年代后也有少数在参战中受过伤而在部末评到残疾证的,如伤势复化严重,再回去原住院地开出一个有效证明,然后拿回地方由民政局指定医院复查鉴定结果,呈送市、省级鉴定方可补评,但比较困难些。有的参战负伤老兵找不到原始住院证明,就回原部队去死缠开证明,但没有原始住院证明有效,拿回地方也做不了评残依据的,因为地方民政部门只砍断一条依据:\"那就是必须要有受伤住院的原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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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三零一八    时间: 2010-11-7 15:29
标题: 回复主题

战后有残废证的就有安排,而且安排很好,二等功以下都没有安排,只能是那里来就到那里去。

08年之前补评残,还是比较容易,现在就很难了,原因很多。


作者: 曾经的军营护士    时间: 2010-11-7 16:28
标题: 回复主题

不赞同老哥哥的说法!!!!

解放军不是雇佣军,不是发抚恤金就能了事,他们与越南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他们是为共和国而战,共和国不应该忘记!

他们既然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奉献过,国家就有责任让他们活得有尊严,不要和我谈财政困难,1.5万亿收入的时候,可以说财政困难,5万亿的时候呢?


作者: 广西军烈属    时间: 2010-11-7 21:50
标题: 回复主题
没错,赞同楼上。
作者: 余副站长    时间: 2010-11-7 23:01
标题: 回复主题
曾经的军营护士:

不赞同老哥哥的说法!!!!

解放军不是雇佣军,不是发抚恤金就能了事,他们与越南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他们是为共和国而战,共和国不应该忘记!

他们既然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奉献过,国家就有责任让他们活得有尊严,不要和我谈财政困难,1.5万亿收入的时候,可以说财政困难,5万亿的时候呢?

补充一句,应该享受\"特别优抚\"的老兵,不仅是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的官兵.上次登记的,从\"抗美援朝\"以后的,大约十四类参战官兵另外还有\"设核设爆\"统统要算上的.(呵呵...当然像\"老哥哥\"及\"余某人\"这样的,就属于\"打入另册\"的人罗......)

[此帖子已被 余副站长 在 2010-11-7 23:04:28 编辑过]


作者: 老哥哥    时间: 2010-11-7 23:03
标题: 回复主题
曾经的军营护士:

不赞同老哥哥的说法!!!!

解放军不是雇佣军,不是发抚恤金就能了事,他们与越南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他们是为共和国而战,共和国不应该忘记!

他们既然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奉献过,国家就有责任让他们活得有尊严,不要和我谈财政困难,1.5万亿收入的时候,可以说财政困难,5万亿的时候呢?

第一,我没和你谈财政。第二,理想与现实是有差距的。至于有多大的差距,各地各有不同。第三,说愤青的话谁都会说,但做起来

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作为一名(因战)伤残军人,个中原因我经历了,我心里明白。我仍重复那句话:希望历史能得到正视,希望烈属、伤残军人和参

战老兵能得到相关部门应有的关照与帮扶!


作者: 子睿    时间: 2010-11-8 08:59
标题: 回复主题
老哥哥:

第二,理想与现实是有差距的。至于有多大的差距,各地各有不同。 第三,说愤青的话谁都会说,但做起来

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虽然理想与现实是有差距的,但人如果没有理想,就没有目标,就没有前进的动力,就如同行尸走肉,就完全没有希望。

fficeffice\" />

虽然有时“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但,如果不去“做”,怎么知道“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支持参战伤残人员过去没有评残的现在去努力补办。

[此帖子已被 子睿 在 2010-11-8 17:42:23 编辑过]


作者: 子睿    时间: 2010-11-8 09:06
标题: 回复主题
老哥哥:

我仍重复那句话:希望历史能得到正视,希望烈属、伤残军人和参战老兵能得到相关部门应有的关照与帮扶!

从来就没有救世主,要创造美好的生活,全靠我们自己。烈属、伤残军人和参战老兵要想得到相关部门应有的关照与帮扶,首先自己要有要求,自己都不要求,谁会想到你,幸福不是毛毛雨,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此帖子已被 子睿 在 2010-11-8 17:08:14 编辑过]


作者: 子睿    时间: 2010-11-8 09:13
标题: 回复主题
曾经的军营护士:

解放军不是雇佣军,不是发抚恤金就能了事,他们与越南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他们是为共和国而战,共和国不应该忘记!

我同意“曾经的军营护士”的观点!

不管世界潮流如何变化,不论政治局势如何变革,他们当年与越南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他们是为国出征,国不应该让他们之前流血现在流泪。

[此帖子已被 子睿 在 2010-11-8 17:47:57 编辑过]


作者: 水刃木    时间: 2010-11-8 22:37
标题: 回复主题

战场负伤是战后全面核实过几次的,有许多参战老兵轻伤未下火线,战后核实后都给发了一次性战伤补助金。79年2月17日我们全班14人没一个全人,就我和班长二个稍好也有小腿被飞溅弹片刮伤流了血,也就是我们二个没下火线,包扎一下就继续跟随部队作战,我是后来进攻同登火车站东侧阵地时再次被敌重火炮榴弹袭击二次受伤下火线回国进医院冶疗。

我们的战友在那场作战中时,当时都也抱着个对国家信念的思想,因为三十多年没打过仗了,加至当年国家就业形势也特别兴旺。都以为这样拚命一场不死检回一条命回地方安排工作没得说,所以当年很多能在部队发展前程也放弃了只想着早点回去,尤其是受过伤可评残的战友也不去想要了,怕评个残疾回去更加安排不了工作。其实,部队撤回原营区后在80一82年重补评残很容易,只要弹片在身,伤处变型大点都可评定,而当年广州军区后勤部把战后鉴定评残权限下放到各军部审批准既可,只要师卫生科把医院鉴标准整理好材料送到军部批准即可。但到了83年之后广州军区后勤部又收回此权限,我的84年评上的残疾证是由师卫生科报送军部审批通过后,再呈送到广州军区核定发下来的残疾证,后来也严格了标准和难度。

我非常赞同子睿妹子的意见,无论怎样国家应该承担参战老兵战后遗留下伤痛而买单,现都已进入中老年身体加战伤带来的后果承受,地方民政部门应重启对参战老兵受伤的重新鉴定评残程序,我认为只要个人档案有记载负伤,就应该以此为依据再委托相关医疗机构鉴定伤情即补评残。特别是在乡的和在企业下岗失业伤病参战战友更为重要。


作者: 攻同登克谅山    时间: 2010-11-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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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哥哥    时间: 2010-11-10 16:10
标题: 回复主题

双手高高举过头,

不是投降是赞同。

横扫一脚我自倒,

幸福属于老残友!


作者: 农夫之子    时间: 2010-11-10 16:31
标题: 回复主题
战友们首先要搞清楚,民政部门是“捡药”单位,而“开单”的部门是部队。老残友另当别论,想当新残友的还是要到部队“开单”——拿到残疾等级证。
作者: 曾经的军营护士    时间: 2010-11-13 12:34
标题: 回复主题
民政局口头禅就是财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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