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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打印本页]

作者: 烈士的妹妹    时间: 2007-4-9 08:39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这个贴子最后由烈士的妹妹在 2007/04/09 09:48am 第 1 次编辑]


凭祥民政局一改以前报销60%单程路费的规定,从今年开始,不再报销路费了。据说,从明年开始,民政局不再单独接待扫墓烈属,要由烈士所在地的民政局统一组织才行,而按民政部的文件(文件见后),烈士所在地的民政局每5年安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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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
                           厅办函[1998]104号
                       关于商定烈属扫墓时间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云南省民政厅:
    近两年,人大代表多次提议应统一烈属祭扫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士墓的时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曾专文请示(桂政报[1997]81号)。为进一步做好烈属扫墓工作,加强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士墓的管理,决定自1999年起,每5年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烈属到广西、云南扫墓一次,并由当地民政部门对困难的烈属给予适当补助。请你省、区就统一烈属扫墓时间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尽快报部。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作者: 后悔我没去上    时间: 2007-4-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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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monchan    时间: 2007-4-9 09:12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好像并没有文件规定一定要为扫墓烈属接待伙食、报销路费。
据我了解,云南没有,凭祥这些年来一直这样做已经难能可贵,它是属于当地自发性质,非常难得!
何必这样呢?

作者: 烈士的妹妹    时间: 2007-4-9 09:49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西蒙版主,
我在这无意作是非判断,而只是想说明一个新的情况,因为我去年发帖说过,凭祥民政局报销60%的单程扫墓费用。
作者: 烈士的妹妹    时间: 2007-4-9 09:52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你要觉得不妥,可以删帖。
作者: 军姿    时间: 2007-4-9 09:59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大姐:
      这次大姐去凭祥扫墓,为烈属所做的一切,我很感动!
    不过,虽然当地民政部门接待烈属时,有些地方达不到我们所要求的高要求,但我觉得凭祥已经做的很好了,我们不能要求他们比现在做的更多了。对那些不按国家有规规定办理烈属扫墓事宜的“官老爷”,我们当然应该义愤填膺,但,对于那些把烈属也当成自己亲人的给予超规格接待的职能部门,我们还是应该对他们说声“谢谢”!
   
作者: plr    时间: 2007-4-9 11:02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什么叫“超规格”?政府部门的小车有多少不是“超规格”的?
问题在于国家到底应该给什么规格,不按国家规定办理的应该如何法办。
作者: simonchan    时间: 2007-4-9 17:05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下面引用由烈士的妹妹2007/04/09 09:49am 发表的内容:
西蒙版主,
我在这无意作是非判断,而只是想说明一个新的情况,因为我去年发帖说过,凭祥民政局报销60%的单程扫墓费用。
删除倒是不必。
要知道这60%也是凭祥自己垫付的,国家并没有相关文件要求民政这样做,如果它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完全可以不报销这60%的,也不必管一顿伙食。
如果说国家规定它该提供这样的标准而它不执行,把下拨款项私自挪用,那它该骂,该剐。
但凭祥显然不是啊,可以说凭祥已经尽了它的义务。
我记得去年你也发过关于凭祥报销路费的帖子。当时我也是这样回答的。

作者: 3510652    时间: 2007-4-9 17:28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官老爷”的心比什么都黑,他们的眼光里从来就没有我们这些老百姓………
作者: plr    时间: 2007-4-9 17:30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你怎么知道“60%也是凭祥自己垫付的”?难道不是出自国家经费?难道是政府官员个人出资?你查过账?还是有审计报告?你怎么知道国家没有给凭祥拨过专款?你又怎么肯定凭祥“尽了它的义务”?
你是民政部门的发言人吗?你有权利做出回答吗?
更重要的是,国家应不应该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如果现在没有相应的法规,那么是不是应该赶紧制定?老百姓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反映这方面的意见,政府部门又有什么程序来处理?

作者: luck路客    时间: 2007-4-9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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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卡山战士    时间: 2007-4-9 19:35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下面引用由plr2007/04/09 05:30pm 发表的内容:
你怎么知道“60%也是凭祥自己垫付的”?难道不是出自国家经费?难道是政府官员个人出资?你查过账?还是有审计报告?你怎么知道国家没有给凭祥拨过专款?你又怎么肯定凭祥“尽了它的义务”?
你是民政部门的发 ...
那60%是否凭祥自己垫付这个我看不重要,主要的是这60%确实是从凭祥那里支付的,退一步来说,如果国家(政府)曾经拨过专款,为什么别的地方我们没有看见这个60%呢?(也许是我本人孤陋寡闻)难道上面就专门照顾光给凭祥拨专款?可能吗?大家可以想一想,这本来就很简单很清楚的事情。
不过,怎么样都好,扫墓的亲人门确实是从凭祥那里报销了60%的费用。
我看这样已经可以了。
作者: 绿城之水    时间: 2007-4-1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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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烈士的妹妹    时间: 2007-4-10 09:51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这个贴子最后由烈士的妹妹在 2007/04/10 09:53am 第 1 次编辑]

当我听烈属说,想把烈士遗骨迁回老家,因为没钱来扫墓的时候,那时的心情是何等的心酸!无论谁在现场亲耳听到,恐怕也会为他们掬一把泪,发出一番感叹的!
我每年都去,当然知道凭祥民政局所做的一切已经令人感动了;说实在,当我和民政局领导磨嘴皮子的时候,真有开不了口的感觉。只是,一个70多岁的老妈妈,头一次来看儿子,两边民政局都不肯解决路费的时候,我无法不为她求情,尽管我知道我这样做会得罪民政局——因为我和他们的关系一直不错。
我想,我们的国家最好能出台一个政策,对困难烈属,尤其是从没有去扫过墓的烈属,能予以解决路费。无论如何,一级组织,一级政府,一个国家,再难,也比烈属一家有办法。
作者: 烈士的妹妹    时间: 2007-4-10 09:57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当时有好几家烈属在身边,但我只为这位老妈妈开口求情,只说她一个人的事——就是考虑到了民政局的情况。
作者: 英歌山解放军    时间: 2007-4-10 11:36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国家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一种制度或者立法.因为这种开支不是局限一个地区,而是全国性的,毕竟要动用纳税人的税款.所以我们的人大代表要提建议.去争取!

作者: plr    时间: 2007-4-10 11:46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下面引用由绿城之水2007/04/10 09:18am 发表的内容:
-------------------------------------------------------------------------------- plr:你确实不应该再指责凭祥市民政局了!
目前还没有见国家有此项专款拨付给各地民政局,但以后一定会完善!
这几年,凭祥 ...

我什么时候指责过凭祥市民政局?请你引用一下。
作者: plr    时间: 2007-4-10 11:53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下面引用由英歌山解放军2007/04/10 11:36am 发表的内容:
国家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一种制度或者立法.因为这种开支不是局限一个地区,而是全国性的,毕竟要动用纳税人的税款.所以我们的人大代表要提建议.去争取!
完全支持。

作者: plr    时间: 2007-4-10 12:01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我从来没有指责民政部门,我也反对任何为凭祥市民政局辩护的言论,因为我们不知道国家是否给凭祥市民政局拨过专款,更不知道国家是否有相关文件或指示。
民政部门,不管是民政部还是民政局,都是国家机关,执行的是国家的法律法令,他们是否履行了职责,有监察部,有审计部门。公民有权监督,但是无权做出结论。
作者: 四连山    时间: 2007-4-10 13:41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
                          厅办函[1998]104号
                      关于商定烈属扫墓时间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云南省民政厅:
   近两年,人大代表多次提议应统一烈属祭扫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士墓的时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曾专文请示(桂政报[1997]81号)。为进一步做好烈属扫墓工作,加强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士墓的管理,决定自1999年起,每5年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烈属到广西、云南扫墓一次,并由当地民政部门对困难的烈属给予适当补助。请你省、区就统一烈属扫墓时间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尽快报部。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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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是个国家级文件,不知落实的怎样?
如果落实不到位,国家检查过吗?督导过吗?扣过不落实单位的分儿吗?

作者: 162s486t    时间: 2007-4-11 21:21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我们当地民政部门为照顾烈属扫墓,在当地烈士陵园修了两个战友的墓,虽说是空墓,烈属们也心満意足了。
作者: 后悔我没去上    时间: 2007-4-12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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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枪舞耀阳    时间: 2007-4-12 20:15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真正战争来临,我们的热血男儿才没有那么婆婆妈妈的,抛头颅洒热血,一往无前.
作者: 广西神勇战士    时间: 2007-4-13 00:53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我看听听民政部门的意见好些,因为它们是具体的管理部门,遇到什么问题它们更清楚,有的问题不一定是我们所了解的,只有把各方面问题掌握清楚了再下结论就比较实际,该是谁的责任、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到时也就明了了。
作者: shenlong1388    时间: 2007-6-13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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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gshp    时间: 2007-6-14 16:03
标题: [注意]凭祥民政局不再报销烈属扫墓的费用
地方有地方的难处,可以理解.一声令下前仆后继也可以作到,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还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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