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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闲话骑行那点事(二) [打印本页]

作者: 豌豆苗    时间: 2009-9-2 16:28
标题: 闲话骑行那点事(二)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真的么?

已经有数次看到个别骑友穿着拖鞋参加骑行活动,并且冲锋在前勇猛异常。
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个时候汽车撞你算白撞压你算白压,你可能不服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七款明确写着:不得赤身或者穿拖鞋驾驶车辆;
这里的“驾驶车辆”,包括驾驶非机动车!(后面有专门针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规定)。
——你违法在先!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发生事故怎么都好说,一旦发生事故,咬得最多的就是这些细节。

拖鞋的最大特征就是不兜脚跟。
那么,不穿拖鞋穿凉鞋就可以了吗?许多骑友参加骑行活动除了骑车外一般还小做旅游观光,户外活动中如果是露脚趾的凉鞋很容易伤到趾甲!所以,穿凉鞋也要穿包头不露脚趾的凉鞋。

光脚的也怕穿鞋的!
好在天气渐渐地开始凉了,穿着拖鞋飞奔在路上的会越来越少。

 


——以上仅针对“骑友大本营”组织的活动中曾出现的现象。


作者: 丹拿高音    时间: 2009-9-2 16:30
极为善意的警示!
作者: 心动手不抖    时间: 2009-9-2 16:53
支持!
作者: 邯郸慢牛    时间: 2009-9-2 17:22

批评得有道理,应引起大家重视

严重支持中!!!!!!!!!!!

有人泼盆凉水是好事


作者: 落地兄弟    时间: 2009-9-2 17:23

一、二都读了。不是“闲话”嘛,是真诚的箴言。

今夏夜来无事,闲骑了几次。有一次,邯钢百五一车友飞速与一油罐车尾梁刮蹭,“飞了出去”,当时韩师傅、高师傅等都在场。考虑到我两口子都是学医的,不忍离开,一方面嘱咐伤者休息,等待朋友来援去医院检查;另一方面当场分析原因,伤者也自认不怨汽车。直到他的朋友开车带走他。更可怕的是,在现场我们高呼“骑慢点儿骑慢点儿!”,“飞骑者”一不减速,二不回应。

“河北羚羊”有一个关于骑车的“哲学思考”,我也跟了三条建议。希望广大车友去“心情图文”里看看,引起重视。骑自行车是一项非常有益的锻炼方式,通过骑车,真正达到增强体质、娱乐心情的目的,才是大家的追求和目的。

[此帖子已被 落地兄弟 在 2009-9-2 17:30:12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落地兄弟 在 2009-9-2 17:31:52 编辑过]


作者: 若即若离    时间: 2009-9-2 17:31
一 二皆精辟
作者: 简郸男人    时间: 2009-9-2 17:42
赤脚大仙路上飞,只恐有去怕无回,安全措施做到位,平平安安把家归  ~~(本贴系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O(∩_∩)O
作者: hdruoyu    时间: 2009-9-2 18:25

    据有关报道:骑行速度在35公里/小时如果摔倒就是粉身碎骨的速度,40公里/小时的速度如果摔倒就是死亡的速度!!!请朋友一定控制好速度。确保骑行安全。


作者: 胡服骑驴    时间: 2009-9-2 18:25
支持!!!
作者: 阿米尼    时间: 2009-9-2 18:31

    对,很好。


作者: 方日令    时间: 2009-9-2 19:28

作者: 走走停停灬    时间: 2009-9-2 19:47
支持
作者: 白云和黑土    时间: 2009-9-2 19:54
 安全骑行时刻要牢记!
作者: 钢琴家教    时间: 2009-9-2 21:06

 

说的对!支持!


作者: 花好月圆    时间: 2009-9-2 21:35
骑行本是休闲快乐的活动,即锻炼了身体又在一周紧张工作之余身心得到放松,但是安全第一是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的大事,上面讲的两个故事值得我们深省,骑友们牢记安全珍惜自己,祝我们身体健康骑行快乐!
作者: 田野    时间: 2009-9-2 22:04
闲话不错,有理
作者: 同志们好    时间: 2009-9-2 23:15

语重心长,语重心长啊。大家对照闲话检讨一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大家还是尽量注意安全,少湿鞋,不湿鞋,最好别灌一鞋兜的水。

       还是那句话:安全第一,快乐第二。


作者: 永久的彩虹    时间: 2009-9-3 07:50
<DIV class=ForumPostSignature>爱过方知情重 醉过才知酒浓</DIV>
作者: 游侠    时间: 2009-9-3 08:40
要爱惜自己的生命,才能做到相互照顾。相应的活动才能有意思,彼此的心情才能舒畅。
作者: 和田玉    时间: 2009-9-3 09:12
爱护自己,也是尊重别人,尊重和你一起出行的朋友。因为爱护自己,则减少了自己可能产生的痛苦,同时也减轻了和你一起出行的朋友的负担。我们都应该从爱护自己做起,从尊重朋友做起,这样才能和谐共处,共创一片蔚蓝的天地。
作者: 山茶花    时间: 2009-9-3 13:06
支持楼主观点。骑行快乐,安全第一。谨记。
作者: 阿文    时间: 2009-9-3 20:37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失足成....

真不希望听到哪天出了什么意外之类的消息....

 


作者: ※水晶※    时间: 2009-9-5 22:01

支持楼主观点。骑行快乐,安全第一。谨记。

这也不是闲话


作者: 百家浪子    时间: 2009-9-5 22:29

俺有体会,楼主的文章写晚了,唉,,,


作者: 同志们好    时间: 2009-9-5 23:24
百家浪子,现在补牢还不晚。你的腿好些了吗?希望你早点好,我们一起骑行。
作者: 终极自由    时间: 2009-9-6 11:12
常记道路法护,沉醉不忘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膀爷赤脚深处。争渡,争渡,惊呆一片车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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