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部落“烈日杯”业余自行车赛报名须知 比赛宗旨:为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的号召,发展本地自行车运动,也为广大热爱自行车运动的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经众多车友讨论决定,特举办自行车“烈日杯”赛,通过比赛促进自行车爱好者的沟通交流和骑行技术的提高 一、策划单位:新城部落 二、支持单位:烈日车行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3日; 地点:邯郸市机场路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男子组(20公里) (二)女子组(10公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9月7日—9月20日 地点:煤指家属院烈日车行 任峰(15131036065) 白天 中华路水厂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华南夜骑点 2121(18633662121)夜晚 六、报名须知: (一)凡身体健康,热爱自行车运动的非专业自行车骑行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车手都须保证参赛时身心健康,适合比赛。否则责任自负。 (二)参赛者于近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须经法定监护人同意,并提供当地户口复印件)在上述地点报名,报名费5元(比赛当天保险费)。 (三)本次活动纯属骑友自娱自乐,专业运动员或在大赛中取得过名次者谢绝参加。 (四)竞赛用车:竞赛用车(公路车谢绝参加)自备。双闸齐全,车况良好,运动员须自备防护用具头盔。参赛器材、护具自行检查,同时组委会将进行抽查如不合格组委会有权要求其退出比赛。 (五)、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仔细阅读,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条款,并签名确认(18岁以下参赛者还需其监护人签名并提供当地户口复印件)。 八、竞赛规定: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凭号码牌号码布参加比赛。 (二)参赛选手必须带安全头盔,赛前选手用车及护具须自查检验合格,如没有头盔不许参加比赛。 (三)比赛中自行车号码挂在龙头前面,运动员号码须放置在背后。 (四)参赛选手须按指定路线进行比赛,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停止其比赛。如因故退出比赛,应迅速离开赛道,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以防发生事故。 (五)各项比赛是否分场次、分预决赛视报名情况定。 (六)本次自行车比赛以时间短为优胜者。 (七)所有参赛选手应按统一要求,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比赛,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可以做伤害自己和他人的危险动作及行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男子组,女子组: 第一名 价值500元玛吉斯防穿刺外胎一对 第二名 价值220元高档音响手电一支 第三名 价值150元西格玛码表一套 第四名至第十名 价值88元高档骑行手套一副 参与奖 风火轮一对 所是参赛运动员比赛结束后把号码布交回组委会,在颁奖现场有5个名额的鼓励奖 烈日杯自行车赛组委会 2011年9月7日 希望大家积极报名参加比赛,并积极参与比赛组织以及后勤工作,大家一起努力,事情就可以做得更好 另:比赛征集义工数名,帮助维持比赛秩序,欢迎MM报名 为使户外(骑行)活动安全健康的发展,特制定免责声明如下: 【声明】 1.骑行要求:要有团队协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有积极自觉的环 保意识,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采取掩埋、焚毁或带回等方法处理。爱护自然环境,不得破坏人文自然景观.。安全、快乐、团结、互助、共同达到目标,有严重个人主义激进倾向者请勿报名。 2.参加人保证所登记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此电话一经登记,即表示电话实际所有人已完全接受本次赛事的所有规范和本次出行的一切集体约定(口头和书面)。 3.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赛事,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预测的危险性,特要求参加者必须有较强的自立能力及较强的集体团队精神,并对自已个人的安危负责,如活动过程当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联系各相关部门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本活动。 4.此次活动纯粹是自娱自乐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而活动存在很多未知因素,活动计划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5.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队友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召集声明。本声明中关于免除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适用于所有参加人员 6.参与者条件:有独立能力,有自理能力,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活动期间没任何疾病。 7.本次活动适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 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