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四届紫山爬坡争先赛”比赛成绩的公告暨声明 倍受广大骑友关注的“2011·第四届紫山爬坡争先赛”结束当天,赛事组委会即收到个别选手对自己的成绩提出的申诉,同时组委会也对比赛中发生的个别情况存在疑议。 本着实事求是及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自6月19日起开始对所有原始记录重新进行核对,同时分别向相关人员(选手以及裁判和部分观众)逐一了解现场具体情况,并仔细审看了搜集到的图像和视频资料。 经认真调查得出结论,本次比赛,由于中途裁判(400米裁判点)没有被通知到参加赛前裁判培训会议,故途中记录书写不规范,未按赛会要求规范书写记录,导致裁判组现场统计女子组比赛成绩时发生统计错误。 现就具体情况做出说明。 根据裁判统计流程,为缩短成绩记录统计时间,在老年组、女子组比赛结束后男子青壮年组比赛开始时,即由专人将老年组、女子组中途裁判记录表收集上送至终点裁判组进行统计,并将记录表分别封存。在男子青壮年组比赛尚未结束时,老年组、女子组比赛成绩已经统计完毕。各组成绩和中途裁判记录相互独立互不参照。 由于对中途裁判志愿人员培训不到位,400米裁判点未按要求规范填写裁判记录表,记录和表达方式过于随意。(参阅附图) 终点裁判在进行统计时,男子青壮年组正在比赛,时间紧张,且无法逐一向中途裁判进行二次确认。



规范情况下,推行或借力一列中出现“√”即被视为有违例记录。400米裁判点的记录表对各组的记录方式表述不一,经与志愿裁判本人核实,除特别注明外,女子组记录表标注“√”处为正常通过、无违例。然而在终点统计成绩时,将其视为有违例记录,被误记为违例。 由于以上情况,致使女子组最终成绩排名因此出现严重错误。
此错误记录仅发生在400米裁判点。 选手时间成绩记录没有错误,仅影响到排名。
由此,特别做出以下声明: 1,赛事组委会及裁判组就此错误向所有参赛选手以及相关团体致歉。
2,400米裁判点的途中裁判所有记录作废(含老年组、女子组、男子青壮年组)。
3,2011年6月18日的“2011.第四届紫山爬坡争先赛”的选手计时成绩有效,比赛结果有效,不再变更。
4,依据核准后的违例记录,另行公告核准后的选手成绩和违例违规的记录。 骑友大本营
2011年6月23日
现将核准后的选手成绩公告如下 以下成绩为“2011年-第四届紫山爬坡争先赛”最终有效成绩 (不计名次,排名不分先后)
----------------------------------------------------------------------------- 女子组有效成绩(排名不分先后) 吴凤改 7'14" 范彩霞 7'34"52 路洁菲 7'46" 谢书华 8'24" 林春芝 8'25" 原 琳 8'33" 武晓红 9'53 张红娥 8'21" * 陈 童 8'26" * 王红肖 8'27" * 韩 英 9'46"23* 梁 萍 14'92* 雷秀华 16'57* 耿 英 12'94* 孟红梅 10'35"58* 孙 雷 13'19"* 户维娟 7'10'02(友情记录) -------------------------------------- 老年组有效成绩(排名不分先后)
杜合军 5'38"77 张革新 6'48" 朱 潮 7'46" 张 钊 8'14"64 徐存富 9'07" 高永华 8'04" * 张振文 9'14"65 * 郝 良 10'25" * 张风有 10'25" * 张兴华 10'51" * 马成海 16'05* 张存胜 13'33* 牛风杰 12'45* 王战西 16'42* 关金祥 11'39"39* 赵 栓 13'41.39* 王春林 11'36"48* 刘书群 11'16"30* 王景宪 29'17* 高发军 15'15"19* 户玉暄 11'57"72* ------------------------------------------------- 男子青壮年组有效成绩(排名不分先后) 陈 誉 4'28"09 牛青稞 5'04"13 韩小楠 5'13"51 邢林贺 5'32"23 张冬青 5'3803 武啸虎 5'38"85 张建雨 6'08"24 张胜军 6'09"43 李秀杰 6.33"94 高凯传 6'36"22 郭 飞 5'39"12* 乔帅光 6'14"24* 王冠佐 6'26"61* 苗 卓 6'37"85 王义明 6'44"48* 刘 林 6'52"87 娄 伟 7"35"16 连 峰 7'50"45* 高普顺 7'09"19 张 祺 7'09"51* 魏英涛 7'10"31* 李志广 7'14"22 吕中华 7'15"83 田海潮 7'17"85 孙 健 7'25"18 宋庆庄 7'32"92 党建波 7'43"68* 李炳炎 7'44* 宫跃刚 7'46"20* 韩卫东 7'54"93 王庆丰 8'03"10* 岳建臣 8'06"81 郭 宁 8'06"96* 郭 鑫 8'08"98* 王晓玉 8'15"39 张 王 8'18"11* 常麒麟 8'18"85* 尹志华 8'22"54 任 东 8'27"32* 张国英 8'29 李宗建 8'30"96* 张柄寅 8'31"65* 徐强强 8'36"06* 杨 楼 8'52"88* 张雅男 9’44* 李艳文 9'01'26 李 庆 9'26* 行山水之间 9'58"79* 易春惠 9'48"61* 李哲峰 10'05"48* 杨涛 10'19* 常保琪 10'19"30* 李瑞祥 10'19"52* 李 健 11.65* 郝志华 12'48"* 杨 帆 12'93"* 王 建 10'37"07* 王胜勇 10'37"44* 孙凯华 13'87"* 刘 东 13'93"* 李保平 10'53"20* 陈文斌 11'03"81* 巩 杰 11'11* 李志勇 11'27"48* 刘 杰 17'41"* ----------------------------------------------------------------------------- (以上列表中 * 号为违例违规记录) ------------------------------------------------------------------------------ 附【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佩戴手套、头盔等护具,并对自己的参赛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赛车为两轮人力(无辅助动力)可装机械变速器及圆盘式车轮的自行车。途中不得更换车辆;车辆出现故障只能离开赛道退出比赛。 3、比赛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凡参赛过程中,车轮越过边线、脚落地、步行推车等均被记录,并抵扣成绩。 4、运动员应以自身能力单人单骑完成全程比赛。不得借助任何外力,借助外力者成绩无效。只友情记录比赛时间不参与名次排列。 5、运动员的比赛名次,首选没有脚落地、推行等记录,骑行全程时间最短者成绩最好。 6、如没有全程骑行记录,首选只有脚落地记录没有推行记录,并骑行全程时间最短者成绩最好。如没有全程骑行记录并都有推行记录,则已完成全程时间最短者成绩最好。脚落地时间超过10秒视为推行。 7、比赛发令、计时由当值裁判担任。参赛者须服从裁判裁决,文明参赛。 8、计时起止的确定:起点裁判员在0米处,以自行车车轮压线开始计时;终点裁判员在紫光门前终点处以自行车车轮压线结束计时;途中设裁判员数名。 9、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委员会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条件时,有权采取缩短,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首先向所有热爱骑行活动和一贯支持骑友大本营的朋友们致以深深地歉意。 郑重地道一声:我们错了!对不起! “健康、快乐、自由、公平、真实、自然” 这十二个字是骑友大本营立身的根本,我们都是因它而聚集到这里。 不论任何时候,不论任何情况,在这个原则下,还用考虑什么得失吗?不用! 这几天不断萦绕在头脑中的只有两个词“坦荡”和“担当”。 6月18日选手们比赛结束后,我们的“爬坡”就开始了,比之赛前更加的焦灼和紧张......因为担负了更多的道义和责任! 裁判的权威性应当维护,但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更需要捍卫。在这些面前,些微的荣辱算得了什么? 面对越来越清晰的错误结果,我们需要有更大的勇气和胸怀,承认我们的失误。 为什么迷恋上骑行,就是迷恋那种“向前冲”的感觉,那种心无旁骛向前冲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什么,就是信念。 感谢那些一直不断支持我们的人们,感谢这种相互的支撑,让我们在面对困难、面对内心的脆弱时能够有足够坚强的勇气去担当起那份责任。 感谢那些偶有反对我们的人们,也正是他们使我们能够有一面“镜子”透彻自身,能够不断警醒自己,从而不断地修正自己前进的路线。 正是这些人们,让我们有了襟怀坦荡的信心,有了直面担当的勇气。 “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是,每一次收获都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命题 。” 我们不能把付出的代价作为向困难和失误妥协低头的借口。 “成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直在努力。在前行的路上,失误的教训和成功的经验都是同等重要的基石。 我们乐于享受成功的欣喜,也能够承受失败的锤击。 这次的工作失误,是我们一个难得的经验教训,它会督促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和活动中更加严谨、细致。 紫山爬坡赛,无论对选手还是对组织者,都是一个考验,都在奋力“爬坡”,都在争取更好的成绩。 “重在参与、永不放弃、永不气馁、永不低头”也会成为爬坡紫山的人文精神。 ...... 几天没能好好休息了,现在,于窗外的风雨声中,可以安睡。 骑友大本营 豌豆苗
2011年6月24日 雨夜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