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text> 一、 主办单位:中国登山协会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2012年9月7日 四、竞赛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 五、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有关单位 六、报名: (一)各队报名参赛运动员在8人以上可报1名领队;报名参赛运动员在16人以上可报领队、工作人员各1人。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运动员以身份证的年龄为准): 青年组:男、女16----35岁 (1996年9月7日至1977年9月7日之间出生者) 中年组:男、女36----50岁 (1977年9月6日至1962年9月7日之间出生者) 老年组:男、女51岁以上 (1962年9月6日以前出生者) (三)报名: 各队于8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填报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单(报名单必须打印,注明身份证号码,否则出现编排错误自负),并附运动员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无复印件者,大会不予编排。)寄泰安市体育局训练科。 联系人:王冬梅 罗 铮 电子邮箱:tsgjdsj@sina.com 电话(传真):0538----6289307 邮编:271000 七、竞赛录取办法: (一)比赛路线: 老、中、青各组起点均为泰安市林校操场,途径岱宗坊、红门,终点分别为中天门、南天门、玉皇顶。 青年组终点:玉皇顶(全程约9.4公里);中年组终点:南天门(全程约8.6公里);老年组终点:中天门(全程约5.9公里)。 (二)运动员限发令后2小时内到达终点,超时不予计算成绩和排列名次。 (三)个人名次:按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排列各组男、女运动员名次。 (四)团体名次:按各队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男、女各两名最优队员得分总和排列,积分少者名次列前(个人名次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如各队各组别记分队员不足两名,则按各组最后一个名次的下一个名次记分。如得分相等,则按单项个人名次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八、奖励:设团体奖、个人奖。 (一)团体奖:奖励前六名,奖给奖杯一尊。(团体奖名次于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在“泰安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二)个人奖:青、中、老年组男、女分别奖励前10名,奖给奖牌一枚。奖金如下: | 青年组 | 中年组 | 老年组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第一名 | 8000 | 6000 | 4000 | 4000 | 2000 | 2000 | 第二名 | 6000 | 4000 | 2000 | 2000 | 1000 | 1000 | 第三名 | 4000 | 3000 | 1000 | 1000 | 800 | 800 | 第四名 | 2000 | 1000 | 800 | 800 | 700 | 700 | 第五名 | 1000 | 800 | 600 | 600 | 600 | 600 | 第六名 | 800 | 700 | 500 | 500 | 500 | 500 | 第七名 | 700 | 600 | 400 | 400 | 400 | 400 | 第八名 | 600 | 500 | 300 | 300 | 300 | 300 | 第九名 | 500 | 400 | 300 | 300 | 200 | 200 | 第十名 | 400 | 300 | 200 | 200 | 200 | 200 |
(三)在2小时内到达各终点的参赛运动员,每人发纪念奖牌一枚。 九、 报到:由于比赛需要现场制作运动员参赛证件,各代表队参赛队员务必于9月5日上午8:30----9月6日下午6:00前准时到泰安市铁道大厦报到(火车站出站口左侧300米),报到时交验身份证原件;每人交纳报名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在编排比赛程序允许的情况下可临时补报或更改,每人交纳报名或更改费100元。 十、登山赛组委会统一选调仲裁委员、裁判员。 十一、大会日程 9月5日至6日报到。 9月6日下午3: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9月7日上午8:30时比赛,并在各终点颁发个人奖,游览泰山。 9月8日上午离会。 十二、其它 (一)与会人员比赛期间上、下山的交通费、进山费、索道费(索道费只负责青年组、中年组)由登山组委会负责。 (二)与会人员每人每天交生活费5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助,住宿费等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三)大会为运动员联系住宿宾馆,价位分别为:120元—160元∕标间,需要大会安排住宿的单位请在报名时一并将住宿回执寄大会竞赛部,未报回执的大会不统一安排食宿。 (四)大会为登山运动员提供登山比赛人身保险。医疗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泰安市体育局登山竞赛部。 附件:登山比赛路线示意图.doc 2012年第十七届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报名表.doc </D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