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布一侧可能大家都已经知道的消息:“据邯郸市物价局公布,自7月1日起,主城区自行车停放由原来的0.2元/次调整为0.5元/次;助力车(变速车、三轮车、电动车)由原来的0.4元/次调整为0.8元/次;大型电动三轮、摩托车由原来的0.8元/次调整为1.0元/次。过夜车(晚22时至早8时,停放一小时之内不加倍)、无锁车则要加倍收费。
另外,市内机动车停车场停车费用倒没有变化,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是,小型机动车停放2小时以内,收费2元,超过2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增收1元,最高不超过5元。昼夜停车,每日10元。” 我想说的不解之处是我们骑的山地车或公路车被“8毛党”(物价局及看车老太)归为变速车一类而不是自行车,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骑的山地车不是自行车啊。我想请“八毛党”解释一下山地车或公路车以及旅行车有一个变速系统就不能算自行车了吗?你们是怎么来评定自行车和助力车之间的分类的?如果说变速自行车相对于普通自行车价位高而高额收取存车费的话,那么是不是汽车奥迪和QQ的停车费也不应该一样呢? 邯郸市物价局我想请问一下,在你们公布这个提价文件的时候有没有召开过听证会?有没有公开听取过民意?这些涉及百姓息息相关的事宜一个文件一公布就合法了吗?我倒是大胆的猜测没准这个物价局的文件出台是非法的。当领导的都是开车的,所以停车费没有涨,都是为了自己考虑。小老百姓都是骑自行车的,所以能搜刮就搜刮,就连一个自行车也要想法设法的多收你几毛钱。我很气愤也很无奈,但是又能怎样?一小部分人高兴了,一大部分人不高兴了,但是丝毫不影响小团体为了自身利益利用职权便利…… 反正从我在看车老太那里看到这个所谓的红头文件以后我的山地车不再存了,当然也要安全的看管。以后去超市或者去哪里需要存车的地方我就骑个他们说的那种自行车去,很破很破,连存都不用存,用我无声的行动抵制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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