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报名情况见:http://www.gushan.net/read.php?tid=32469 2010第十五届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登山协会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2010年9月6日
四、竞赛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 五、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有关单位 六、报名:
(一)各队报名参赛运动员在6人以上可报1名领队;报名参赛运动员在10人以上可报领队、工作人员各1人;报名运动员在16人以上可增加1名工作人员。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运动员以居民身份证的年龄为准):
青年组:男、女16----35岁
中年组:男、女36----50岁
老年组:男、女51岁以上
七、竞赛录取办法:
(一) 比赛路线:
老、中、青各组起点均为泰安市林校操场,途径岱宗坊、红门,终点分别为中天门、南天门、玉皇顶。
青年组终点:玉皇顶(全程9.4公里);中年组终点:南天门(全程8.6公里);老年组终点:中天门(全程5.9公里)。
(二)运动员限发令后2小时内到达终点,超时不予计成绩和排列名次。
(三)个人名次:按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排列各组男、女运动员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四) 团体名次:按各队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男、女各两名最优队员得分总和排列,积分少者名次列前(个人名次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如各队各组别记分队员不足两名,则按各组最后一个名次的下一个名次记分。如得分相等,则按单项个人名次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八、奖励:设团体奖、个人奖。
(一) 团体奖:奖励前六名,奖给奖杯一尊。
(二)个人奖:青、中、老年组男、女分别奖励前10名,奖给奖牌一枚。 三)在2小时内到达各终点的参赛运动员,每人发一枚纪念牌。
九、报到:由于比赛需要现场制作运动员参赛证件,请各代表队参赛队员务必于9月4日上午8:30----9月5日下午6:00准时到泰安市铁道大厦报到(火车站出站口左侧300米),报到时交验身份证原件,逾期报到不允许参赛;报到时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
十、登山赛组委会统一选调仲裁委员、裁判员。
十一、 大会日程
9月4日至5日报到。
9月5日下午3: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9月6日上午8:30时比赛,并在各终点颁发个人奖,游览泰山。
9月6日晚举行发奖仪式,颁发团体奖。
9月7日上午离会。
十二、其它
(一) 与会人员比赛期间上、下山的交通费、进山费、索道费(索道费只负责青年组、中年组)由登山组委会负责。
(二)与会人员每人每天交生活费3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助,住宿费等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三)大会为登山运动员提供登山比赛人身保险。医疗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泰安市体育局登山竞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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