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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事件:人民日报的调查结论(洛阳领导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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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4 11:0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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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08-01-04/021314661563.shtml 人民日报一定调,就代表洛阳领导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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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5 02: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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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举个事例:列宁在1922年召开的俄共十一大上作出特别规定,要求对党的干部“个人发财企图必须无情地加以制止”,决不允许把入党看作向人民谋取地位、待遇的手段。他提出“法庭对党员的惩处必须严于非党员”。有一次,列宁发现莫斯科市委常委会以证据不足需要“复查”为借口包庇市里一些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领导干部时,他愤怒地写信给中央政治局,建议给莫斯科市委以严重警告处分,要求向所有省委重申,凡是有一丝一毫企图对法庭“施加影响”以“减轻”共产党员罪责的人,中央都要将他开除出党。信的末尾,列宁还愤慨地写了一句附言:“可耻和荒唐到了极点,执政党包庇‘自己的’坏蛋!!”再对比后来的苏共,苏共怎么灭亡的,其实原因很清楚——祸起萧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中共党人的宗旨,现在《人民日报》的记者是不是想推翻这个宗旨以包庇我们中国共产党内“‘自己的’坏蛋”?那么很好,尽管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5 8:56: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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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5 01: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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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党报《人民日报》的记者记住:党群关系问题和干部问题,是党的建设的两个重要内容,而且两者是相互联系的。还记得苏共是怎么灭亡的吗?!苏共在群众中的威信下降,直到最后失去群众的信任,同没有解决好干部路线这个关键问题分不开!正是因为党的干部逐渐脱离群众,甚至腐败、变质,使党和人民在革命年代建立的血肉联系遭到严重破坏!如今中国同样出现了这种现象,这难道不值得我们警惕吗?宋培育这样的渣滓也能成为市民政局排名第一的后备干部,想想吧!我们是不是想成为苏东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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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4 23: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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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网友质疑人民日报元月4日调查 作者:洛阳网友 文章来源:大河论坛 点击数:729 更新时间:2008-1-4 继质疑市委市政府《说明》后再次质疑人民日报《调查》 作者:主席(洛阳网友) 来源:大河论坛洛阳城事 http://vcom.dahe.cn/dhbbs/dispbbs.asp?boardid=450&replyid=2169153&id=797189&page=1&skin=0&Star=1 人民日报于2008年1月4日刊发了所谓《是修缮改造,不是商业开发(调查)》一文,其标题用醒目大字标示。但是,在文章上方却有一行小字隐晦提示“洛阳市回应烈士陵园被毁事件” 好的,那么第一个质疑来了: 此文到底是人民日报有关洛阳烈士陵园事件的调查?还是“洛阳市”官方对“烈士陵园被毁事件”的“回应”? 从标题行文上来看,任何一个过了小学五年级语文水平的中国人,大概都能读懂其字面意思,即“人民日报对此次洛阳烈士陵园事件做了深入详细的跟踪调查,并于2008年1月4日结束调查。调查结论定性为修缮改造,并非之前民间所盛传的商业开发”。 但是,为什么要用小字在大标题上方加注小标题“洛阳市回应烈士陵园被毁事件”呢? 所以,深入分析如此标题、如此排版,可以看出人民日报所刊此文标题的真正意义是,“人民日报对此次洛阳烈士陵园被毁事件,对洛阳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了调查采访,并于2008年1月4日结束调查,调查结论援引被调查采访对象的说法:是修缮改造,不是商业开发” 所以,本人的第一个质疑就是:为什么人民日报采用如此混淆视听的编辑排版方式,把洛阳市官方对此次事件的回应,模糊引导至人民日报对此次事件的调查这一错误概念? 因人民日报仅仅是援引洛阳市官方对此次事件的回应,所以接下来的质疑目标已经不再是人民日报了,而是人民日报所刊此调查中所采访的各路英雄豪杰了。 再看正文: “二是每年清明节期间,各界群众悼念烈士时,见烈士墓碑为陈旧的水泥砖结构,多次要求进行改造。” 好的,那么第二个质疑来了: 既然是“各界群众多次要求进行改造”,为什么在改造前不将所谓的外地先进经验调研结果、本次改造拟订的方案、工程计划、工期时间、所需资金、预计改造效果预先向“各界群众”公示?为什么“各界群众”一“要求”,改造工程就悄无声息的立刻上马?“各界群众”还没有同意批准,人民的公“仆人”就敢于瞒天过海先斩后奏? 拿“各界群众的要求”作为“改造”的借口,却无视“各界群众”的知情权,这理由摆的未免过于荒唐可笑。 咱们继续看: “关于报批程序,陵园方面说,他们曾查过文件,《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迁移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因建设工程必需迁移的,地方各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须经原批准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同意。”宋培育个人认为,这是为“迁移”做的规定,他还没找到有文件或规定要求烈士墓“修缮”要报批。” 恩,第三个质疑火热出炉了: 文中称“宋培育个人认为,这是为“迁移”做的规定,他还没找到有文件或规定要求烈士墓“修缮”要报批。”行文真是“滴水不漏”。宋培育个人认为?你宋培育凭什么个人认定这是“修缮”?而不是“迁移”?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迁移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如何定义什么样的东西是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如何定义什么样的行为算是修缮~什么样的行为算是迁移?烈士墓体墓碑算不算是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把烈士墓体墓碑都砸碎拉到垃圾坑里扔掉了,这种行为算是迁移?迁移是依原样挪动位置而已。而烈士陵园本次的行为的确已经不是迁移了,但也绝不是修缮。我“个人认为”——这是破坏! 一口咬定是“修缮”。修缮的原则就是“以旧修旧”。烈士墓体出现裂缝,可以用水泥灌浆修复解决;碑面字体脱落,可以依原样用颜料描绘一新。把墓体墓碑都扒掉重建,这是修缮吗?人民英雄纪念碑是这样修缮的吗?北京市修缮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先进经验,宋主任为什么不借鉴哪? 难以想象这样一个以自我思维为中心、张口就是“个人认为”的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竟然是民政局后备干部排名第一……现在曝出了这样的事件,真不知道是民政局选官不力?还是宋主任甘为棋子舍卒保帅?真是发人深思啊…… 大家请跟我继续观察: 原文中“利用烈士陵园墓地闲置区和广场东西两侧恢复原先有过的‘邙山革命公墓’” OK,第四个质疑浮出水面了: 恢复原先有过的“邙山革命公墓”。恢复后的公墓为商业墓地这已是无疑的了。但请问原先的邙山革命公墓是不是烈士公墓?请问为什么原先有过,后来又没有了呢?请问大河报所报道的原先6个烈士墓区被平,改建商业墓地,是不是指的就是这个“恢复”? 还需要再质疑下去么? 真相不是已经很明显了么? 现在,我发表我个人对今天人民日报所刊此文的看法: 人民日报以“模糊编辑”“模糊排版的方式”错误引导群众舆论。在调查当中,仅采访了洛阳市官方对此次事件的意见,就把此次事件定性为修缮改造,而非商业开发。而不对施工工人、烈士亲属,及了解关注此事的群众询问看法,所以此篇报道仅仅是代洛阳市官方发表对此次事件的“回应”而已,不能成为此次事件最后事实真相的结论。 而人民日报身为国字第一号的大报,居然不顾一个新闻记录者应执的职业道德操守,对整个事件采取了片面采访、片面记录、片面报道,让其所刊发的新闻沦为“一家之言”,让我对这家报纸所报道的新闻真实性、可靠性、全面性、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我代表我个人,强烈谴责人民日报藐视人民群众智慧,玩弄文字游戏,歪曲事实,要求人民日报主编为此次事件的不实报道,向其受众影响面——即全国人民赔礼道歉,挽回第一大报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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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多少事不就这样糊弄过去了,都在当老百姓是傻子,不会算帐,就看这次人大会的结果了,能不能有个把有魄力的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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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在扯淡。就算之前其他几区的商业开发是通过批准的,我们按每座墓地5000元计算,一年售出100座即得50万元!财政本身还要补贴90余万,除去工资,每年保证50万的开支是绝对没问题的,那为什么还盯着国家的钱袋子?宋的话是不打自招,说出了他们的本来目的:借着“修缮”的机会捞国家的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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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一定调,就代表洛阳领导过关了。 民意又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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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现陵园商业开发已近15年 2007年12月26日起,一则《洛阳烈士墓被夷为平地、烈士陵园让位商业墓地》的新闻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在各大论坛掀起轩然大波。   “先烈用鲜血铺就了今天安稳生活,谁糟蹋先烈就是忘本。”“尊重死者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何况是先烈。”“每一个牺牲都是永垂不朽的!洛阳烈士陵园是否听到了集结号?”“如何处理此次事件,人们拭目以待!”……网友纷纷在论坛上表达着自己的愤慨。截至1月3日23时,仅新浪网的留言就达9.3万条。   事件发生后,洛阳市委、市政府迅速派出调查组。2007年12月30日上午,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听取调查组汇报,强调“实事求是地回复社会和网民关注的问题”。   最终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记者赶赴洛阳,了解事件的大体脉络。   烈士陵园为何“兴土木”?   “如果通过修缮改造获得称号,中央财政将给烈士陵园每年30多万元的维修补助费。一次投入30多万元,最终获得每年30多万元,这个账还是合算的”   见到宋培育时,他已被免去洛阳市烈士陵园主任职务4天了。   “烈士陵园确实有商业墓地,但给谁一万个胆子也不敢把现有的烈士墓毁掉变成商业墓地!上级部门批准我们开发的商业墓地还有近11亩没有动,按一年售出100个墓穴的规模,20年也用不完。”   去年,陵园决定在2008年清明节前对烈士陵园一区、二区全面修缮改造,原因有三:   一是2008年是洛阳解放60周年,将在烈士陵园举行纪念活动,“省、市领导和各界来宾都会来参加”。而烈士墓历经多年风雨,已开始风化,水泥墓体出现裂缝,碑面字迹脱落,怕无法向社会交代。   二是每年清明节期间,各界群众悼念烈士时,见烈士墓碑为陈旧的水泥砖结构,多次要求进行改造。   三是“国家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称号的诱惑。1995年7月20日民政部发布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规定,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由中央财政拨给维修补助费。“如果通过修缮改造获得称号,中央财政将给烈士陵园每年30多万元的维修补助费。一次投入30多万元,最终获得每年30多万元,这个账还是合算的”。   为此,陵园先后派人到西安、开封学习取经。2007年11月30日上午,洛阳烈士陵园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随后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开了基建办公会。会议记录显示,会议确定,开封烈士陵园墓碑是白色的,不耐脏,这次洛阳改造后的墓碑将以庄重的红色花岗岩为主体。   烈士陵园一区、二区环绕着陵园的主体建筑革命烈士纪念碑。一位陵园工作人员说,每次祭奠活动后,人们都会首先前往这两个区凭吊烈士,“把紧挨着纪念碑的地方开发成商业墓地,除非陵园领导疯了,不想干了!”   设计施工走了哪些程序?   “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每套三类石材,分别是墓碑、基座前后两根石条、基座左右两根石条,共132套。行内人士都清楚,这种规格,怎么能是商业墓地用的呢?”   2007年12月4日,洛阳烈士陵园制定了《洛阳市烈士陵园烈士墓一区改建方案》。   按照方案,2007年12月5日、7日,洛阳烈士陵园绿化队陈振良、张磊先后与大地花木、洛阳乐天艺术厂、洛阳馨庄生态园联系绿化树种小龙柏的供应,最终和馨庄生态园达成协议:小龙柏每株4.5元,包栽包活。   为了省钱,改造方案没找专家设计,而是直接把开封烈士陵园的图片拿来,照葫芦画瓢,请邻居单位——中铁隧道集团公司的注册造价师朱周胜作施工监理。朱周胜介绍,12月初,陵园宋主任请他到办公室,就拆除墓体、墓区土建部分费用进行测算,大体近40万元。   洛阳烈士陵园后勤股股长张惠芹说,为了改造烈士墓,他们先后将河北定州市山峰石材雕刻厂和洛阳市老城颖达镌墨苑的价格进行了比较,双方出价均为每套1500元左右,考虑到运输问题,最终后者胜出。   2007年12月4日,洛阳烈士陵园与洛阳市老城颖达镌墨苑签订了《洛阳市烈士陵园烈士一区烈士墓改造工程石材定购协议》。2007年12月9日,老城颖达镌墨苑经理王军辉向洛阳市西工建材大世界佳美石材经销部经理李勇预付了“中国红”花岗岩烈士墓碑预付款一万元。李勇向四川雅安的石材加工公司发去传真,要求按规格制作132套。   王军辉说:“我儿子12月2日的生日,我们是两天后的12月4日签的协议。这边出事后,电话通知厂家停工了。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每套三类石材,分别是墓碑、基座前后两根石条、基座左右两根石条,共132套。行内人士都清楚,这种规格,怎么能是商业墓地用的呢?”   李勇则向记者抱怨:“石材加工公司那边132套基座都已经加工好了,现在突然停工了,到底王军辉还要不要?损失谁来补?”   陵园修缮为何不报批?   “向政府申请财政拨款时间长,怕来不及,如果不向政府要一分钱就办成事,而且得了国家级荣誉,也能展示陵园班子的领导能力”   事件发生后,洛阳市迅速做出决定,免掉了宋培育陵园主任的职务,理由是“由于烈士陵园管理部门急于求成,对烈士陵园改造工程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在未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方案未按程序报批的情况下草率施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友关注的主要问题还有:修缮资金从哪里来?为什么不向上级部门争取?陵园修缮应该走哪些报批程序?   宋培育说,财政每年给陵园97万元拨款,光职工工资就花去93万元。向政府申请财政拨款时间长,怕来不及,如果不向政府要一分钱就办成事,而且得了国家级荣誉,也能“展示陵园班子的领导能力”。据了解,宋培育是洛阳市民政局排名第一的后备干部。   据介绍,陵园所有商业开发(主要是商业墓地销售)收入全部上交财政,然后由财政部门按其每年预算予以拨付。目前陵园2007年预算支出还有60多万元没花完。按规定,完不成预算,余额上交财政,所以“从预算经费中拿出近40万元很轻松”,这些钱都可纳入2007年预算。   关于报批程序,陵园方面说,他们曾查过文件,《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迁移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因建设工程必需迁移的,地方各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须经原批准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同意。”宋培育个人认为,这是为“迁移”做的规定,他还没找到有文件或规定要求烈士墓“修缮”要报批。   据洛阳市民政局局长张建平介绍,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接手烈士墓的改造,他们决定向河南省民政厅报批,民政厅有关处室答复说,烈士墓地的迁移要报批,修缮改造不需要上级部门批准。同时,张建平澄清,洛阳烈士陵园是河南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而不是有媒体报道中所说的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修缮不需经文物部门批准。 陵园存在商业性开发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洛阳烈士陵园的商业开发已近15年,除烈士墓一区、二区及纪念碑附碑安置烈士外,其余6个区皆被开发成商业墓地   商业开发是引起网友强烈质疑的导火线。   据调查组初步调查结果称,洛阳烈士陵园此次施工是保护性改造,而非商业开发行为。与此同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洛阳烈士陵园的商业公墓开发不仅存在,而且已有近15年历史了。除了烈士墓一区、二区及纪念碑附碑安置烈士外,其余6个区皆被开发成商业墓地——邙山革命公墓。   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很多烈士陵园都经费不足,政府投入有限,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提倡通过开展经营创收来弥补国家财政投入的不足”。1993年5月20日,洛阳市烈士陵园向洛阳市民政局和河南省民政厅提出请求,利用烈士陵园墓地闲置区和广场东西两侧恢复原先有过的“邙山革命公墓”,分8个区,占地28亩,单价从2500元到8000元不等。   同时提出的还有公墓骨灰安置范围:一是老红军战士;二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老干部和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干部;三是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全国荣誉称号获得者;四是高级知识分子和著名爱国人士;五是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   洛阳市民政局和河南省民政厅分别在1993年5月22日和6月1日批准了这个请示。   目前,邙山革命公墓已开发了6个区,共17.8亩,商业墓地也由几千元上升到了两万元左右,仍供不应求。故去亲人的骨灰能进烈士陵园,不仅有面子,而且“很保险”。当地有市民告诉记者:“现在城市建设发展多快呀!可再快,政府规划建设项目也不会把烈士陵园划进去。亲人安葬在这里,就入土为安啦!”   在创收思想的指引下,洛阳烈士陵园的门槛也在不断降低,一般工作人员故去后也可进入。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提倡公墓创收的时候,最多的一年可售出200多块墓地,近两年把关严了,每年都控制在100块左右。用一名工作人员的话说:“最后发展到只要是不反党、不反社会主义、没犯过罪,都可在烈士陵园购买墓地。”   质疑背后的思考   本报记者 曲昌荣   据调查组初步调查结果,洛阳烈士陵园的此次施工是保护性改造,而非商业开发行为。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网友都认为,烈士墓一区的工程是在搞商业墓地开发呢?“修缮改造”被指“商业开发”的背后,有哪些教训和反思?   一是确实存在野蛮施工,烈士墓碑被砸碎的图片强烈冲击着人们的心。   宋培育现在非常后悔,他说确实对烈士墓改造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尽管只拆除了地面以上的墓碑、墓体部分,未触及地下墓穴部分;尽管所有墓碑都在拆除前作了标识:每两棵柱柏之间是两个墓地,重建时将按烈士陵园资料室中的存档图纸一一对应;尽管要求“原地手工拆除”,但是由于没有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管,认为墓碑较重不易搬迁,就任其被砸碎后运到垃圾坑里,这是对烈士的极不尊重。   从小在洛阳长大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我当时在外地出差,是从网上看到报道的。那一张张图片让我震惊,当即就想赶回洛阳看个究竟。我们小时候都是背着干粮,徒步10多公里到陵园扫墓,面对庄严的烈士墓碑,听着老师对烈士事迹的介绍,热泪盈眶,立志为祖国为人民贡献一生。烈士墓碑被这样砸碎并乱扔一气,伤害了我们对烈士的崇敬之情,谁都不会答应!”   二是改造工程没有向社会公告,妨碍了群众的知情权。   一位中学教师说:“在老百姓心中,烈士陵园不是一般的场所,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寄托着人们对先烈的深厚情感。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所有修缮都要提前在中央媒体上公告,洛阳烈士陵园搞这么大的工程,为什么不事先在报纸上、电视上向当地群众做个说明?这是对群众知情权的无视!”   还有人质疑,匆匆上马,无视程序的背后,掩藏着某种“政绩冲动”。   事件也引起有关专家的关注。   “烈士陵园搞商业开发,不是个别现象。网友对此强烈质疑,是一种对正义和高尚的追求与坚守。我们的社会应该拥有这种精神,这也是爱国主义情怀的体现。”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文顺一直关注着事件的进展。   这位曾在《百家讲坛》上激情讲述焦裕禄的学者分析说,在社会转型时期,很多事情都染上了铜臭味,使人们形成了一种“精神戒备”,一旦遇到事情,就会本能地反应:是不是与钱有关?洛阳烈士陵园烈士墓“被毁事件”形成的强烈冲击波,证明了这一点。   周文顺说,从事件的发展来看,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站出来,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布真相,解决问题,才能引导舆论,赢得公信。   【最新进展】   事件发生后,洛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尽快制定《洛阳市烈士陵园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条件成熟后提交市人大形成地方立法;立即对全市烈士陵园、烈士墓进行全面检查。   2008年1月1日,洛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停止烈士陵园内上级部门批准的剩余近11亩商业墓地的开发。   此事正在深入调查中,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曲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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