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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位烈士的妈妈,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
[这个贴子最后由范文在 2004/04/20 08:56pm 编辑]
ipfreak朋友,谢谢你的赞誉之词!其实,我的外语学平不怎样,但我很乐意尽可能地帮你这样热心的朋友,使你的观点能够得以平等充分表达!不过尽可能压缩我的工作量,呵呵!
ipfreak朋友观点的译文
老山女兵, 射天狼, 松毛岭, 老山之眸及诸位
"刑法192条规定,集资诈骗罪判得很重的"
我不明白设立基金会如何会成为非法集资. 基金会只有经过法定注册才能存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下运作。从西方法律程序来看,我们现在所做的 (她开一个个人帐户,大家就直接打入她的帐户) 被认为非法的和不受法律保护的。
我对老山女兵和这里其它诸位怀有最高敬意。我认为老山女兵可以成为董事会的一员监督基金会的运转(我的意思是她可以做她自己的生意)
1)非政府基金会。它可以在政府登记为非赢利性的慈善基金会。它的财务须受政府和独立的税务公司审计以保证基金会的运作受法律保护与监督。基金会在法律而非道德的基础上操作。那样一来,它可以阻止基金被贪污挪用或用于其它形式的腐败。基金会应该针对于那些真正需要财力资助的伤亡军人家属和退伍军人。(属政府福利制度范围外的)。另外可选的一条办法是在“希望”基金会的名义下建立单独的信任基金。但是由于是成为政府框架的一部分,它不会起到我们所期望的灵活作用。
2)领导机制。基金会需要董事会来监督它的操作,可雇佣首席执行官等。他的成员应是自愿者并免费工作。最好是哪些德高望重的退伍军人
3)操作员)基金会应该拥有一些拿报酬的员工(全职的或兼职的),比如。,首席执行官,财务经理,事务经理,律师,和其它必要的员工,从而使得基金会尽可能职业化运转。
对于雇员,只要条件适合(即使他们伤残),退伍军人优先。这些雇员必须愿意以国家平均工资为基金会工作。但也应该为其日常运作招募大量的自愿者。比如,指令负责特定地区的一个事务经理(全职的或兼职的),可能管理500个事务和自愿者的日常工作诸如,接电话,验定申诉,文件工作,数据录入等等。甚至代表事务经理就特定事务拜访当事人。通常事务经理做最终裁决。
鉴于基金会会遇到法律反面问题情况,律师也显得尤其重要。能对退伍军人事务进行工作对律师尤其重要。然而,大多数律师是为了赚钱,找到一个工作不计较的好律师是一项颇费周折的事。
就象范文说的,基金会 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拥军风尚,有助于消除军人后顾之忧。而且,它对于在大学或大学刚毕业的年青人来说是开始他们职业生涯的重要场所。(请不要质疑他们的动机)。凭借这样的平台,他们将学会领导技能(建立组织机构等)。如何组织和管理项目(比如信任基金这样的特例),如何同需要帮助的人打交道,如何招募自愿者,如何开展事情(如决定谁需要帮助,怎样帮他们),如何管理机构资金,如何想出新主意筹集资金并附之于行动。纂写案例报告,确保各项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对学法律的学生意义重大)。IT基础设施(网络,数据库等)
数据库我不能说得多了。每项案例都应录入数据库(文件,电子文档)
别指望人在那里长期工作,一旦年青人(大多数)对某特定地区有了足够经验,他们将走开。新的年青人将进来继续工作。但对年青人开展它们的职业和了解神圣的事情会是一个好地方。
非政府,非盈利特性,法律地位和透明将极大地有助于从那些大公司(尤其跨国公司)和华人社区筹集资金。
建议,对如何争取海外华裔这一重要援助渠道,ipfreak先生提出了很好建议,值得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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