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搜狐网、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发起的——“一个时代的记忆”寻找邓丽君活动,1月29日盛大启动! 搜狐博客——作为本次活动独家官网,将以专业、独特的视角对本次活动予以全程报道;线上将举办全国选拔,用心挖掘老、中、青三代“丽君真正的传承者”,延续她的艺术生命…… 报名参加“一个时代的记忆”寻找邓丽君活动,获得前三名,你将有机会登上红勘体育馆的舞台,与众多艺术家同台演出! 搜狐为比赛选拔出的前15为优秀参赛者也准备了丰富的奖品,最高奖值为4999元精美礼品,另外还为热心网友准备了精美纪念品。 热爱唱歌的你,喜欢邓丽君的你,赶快报名吧! 活动时间介绍: 活动时间:2010年1月29日——2010年6月12日 活动赛程: - 海选报名、提交作品:3月1日---4月20日(20日零点停止报名,已参赛选手可继续提交作品);
- 15强选手产生:4月21日---4月30日(此期间已报名选手可继续提交作品并接受网友的投票,4月30日零点停止投票,根据网络人气指数以及专家评审的打分综合评选出15强选手,其中网络人气指数占40%、专家评审打分占60%);
- 3强选手产生:5月1日---5月31日(此期间将为15强选手集体造型,进行线下PK,由评审团选出前3强);
- 3强选手培训:6月1日---6月10日(此期间将为3强选手集体封闭培训,准备参加香港红磡体育馆演出)
- 3强选手演出:6月12日
参赛对象: 年满18周岁,喜欢唱歌的你。(男女不限) - 报名者须在报名当日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 报名者必须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一个时代的记忆”寻找邓丽君活动《搜狐网络参赛选手注意事项》、《搜狐网络海选协议与声明》。
评选机制: - 海选15强入围赛:根据网络人气指数以及专家评审的打分综合评选出15强选手。友情提示----该活动为选秀活动,视频参赛作品的数量也会帮助专家评委更全面的了解您,也希望有梦想冲击大奖的选手挑选更多的精彩演唱视频参赛;(报名的选手上传视频数量不做任何限制)
- 最终产生3强选手:经过海选进15强的选手,根据专家评审团评分评选出最终3强选手。 友情提示:作品数量、作品质量将为您提高人气指数,另外也为专家的评分提供最有说服力依据。
参赛选手注意事项: - 报名者必须上传至少一个自己唱歌的视频;
- 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人气指数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比赛资格,并删除所提交的所有作品;
- 在活动中禁止对所有的参赛选手语言攻击,我们要尊重所有敢于展示自己的选手,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取消参赛资格,情节严重将删除博客,禁止以后所有的博客活动;
- 报名者上传自己原创、翻唱、才艺视频作品,参赛作品不得同时参加与本活动类似的竞赛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 报名者不得拥有任何歌星、表演或经理人合约,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搜狐网络海选协议与声明 (请参赛网友务必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和声明,如若参赛表示接受此协议) - 本次活动凡中国公民都可以参加(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 报名参加“一个时代的记忆”寻找邓丽君活动,前三名选手须与香港海外丽君艺术研究会签约成为旗下艺人,未经同意不得参与任何对外表演,所有演出之版权皆属香港海外丽君艺术研究会拥有。
- 参赛者保证其提交的所有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或专利权。如果参赛者违反前述保证,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及后果由参赛者自己承担,与活动的主办方及承办方无关;
- 对于用户通过搜狐网络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博客、图片、网摘等频道)上传到搜狐网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授予搜狐网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搜狐网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该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 评选方法将采取网上点击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于恶意刷票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进行不公平竞赛的行为将处以删除作品、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
- 活动主办方将在获奖名单公布日,在活动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公布后,获奖者如果未在主办方指定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亲自领取奖品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其身份证明,详细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则视获奖者为自动放弃奖项。活动主办方将有权自行处理被放弃的奖项;
- 搜狐网对作为奖品中的非由搜狐网产生和提供的其他方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 获奖者因获奖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奖品不得折现。活动主办方有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 活动主办方的员工、本次活动的广告代理公司和经销商的员工及以上人员的家属不得参与本次活动,以示公允;
- 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审查参赛作品,对于涉及反动、色情、暴力、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或其他主办方认为不宜的内容,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取消该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权利;
- 本活动由搜狐网和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共同发起,奖品由搜狐网和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提供,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属搜狐网和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
最终解释权归搜狐公司与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所有。 [此帖子已被 离歌 在 2010-1-29 18:18:32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