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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龙州科甲受伤的照片(85年12月28日)
下面引用由guess2004在 2005/05/05 12:34pm 发表的内容:
就是那个叫炸子儿的子蛋蛋,应该听过了吧,
听说武警枪毙死刑犯人时候将普通子弹头磨开直到露出铅,也能达到这个效果
弹体进入人体后受到阻力就翻滚造成较大的创伤,我看有篇文章说有个战士被打中大腿,所以 ... 因为“达姆弹”杀伤力太大,属于极其不人道的武器,因此海牙公约里面明文规定禁止使用“达姆弹”。我军与越军均不敢越此雷池一步。苏联的AK-74使用的5.45弹利用弹头空腔制造了类似“达姆弹”的杀伤效果,但由于它的结构不属于“达姆弹”形式,因此海牙公约对其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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